周珂适度能动司法推进双碳达标基于实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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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当自树其帜=

作者:周珂

编辑:Phantom

编者按

本文刊载于《政法论丛》年第4期。经作者授权,现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推送。未经同意,不得转载。

摘要:气候变化事实与法治之间普遍存在着严重不对称的现象,无论是司法对立法和行政的能动纠偏,还是在宏大的国家战略目标下对司法予以必要的指引,都从不同角度对能动司法提出实然与应然需求。能动司法更符合我国气候变化应对的现实,正确理解和把握司法能动性实然与应然的辩证关系,对于气候变化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至关重要。气候变化能动司法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以适度能动司法为尺度。我国气候变化治理实现双碳达标要发挥比较优势,减排增汇并进,特别是要发掘与拓展碳汇资源,在特定领域创新引领,有所作为,并通过能动司法予以保障。以谦抑性为标志的司法克制主义与司法能动主义既有关联又相互制约,司法实践中要处理好二者之间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关键词:气候变化;碳达峰与碳中和;司法能动性;实然与应然

气候变化诉讼作为一个新的诉讼现象,无论在国际还是在国内均呈现司法能动性的特点。分析这一现象的表现、成因、价值、走向及如何正确把握与适用,对于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双碳达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背景分析——气候变化事实与法治的不对称

(一)诉讼新时代的到来①

隐藏在气候变化诉讼背后的是气候变化利益的复杂性、科学的不确定性以及国家对科技认知、经济利益、政治博弈诸实然状态权衡后作出的法治应然性选择。气候变化是包括环境、资源、发展、国际合作与国际政治博弈的复合性问题。一方面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报告将气候变化与人类温室气体排放关系定性为极有可能,另一方面,气候变化的危害日益呈现,不容置疑。年,全球个国家和地区达成了《巴黎协议》,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要求每个国家减少其国家排放量并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并于年10月发布了一份报告,指出为了将温度升高限制在1.5度以内,到年必须将化石燃料的使用量减少一半,到年将被消除。为此,人类必须迅速采取有力行动来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年4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指出,“气候变化带给人类的挑战是现实的、严峻的、长远的。”除了能够切身感觉到的气候变暖、极端气候自然灾害以外,人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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