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科威特赴华人员申领HS码HDC码有关要

自科威特赴华人员申领HS码/HDC码有关要求汇编(年3月24日版)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驻科威特使馆对HS码/HDC码申领要求做出部分调整,现汇总发布如下,有关规定自年3月31日起生效。

  

一、总体要求

(一)自科威特始发人员,请乘坐直航航班赴华。根据民航局最新通知,因触发熔断,7月中下旬之前的科航赴华直航航班均已取消。航班熔断期间,我馆受理自科威特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乘客的HS码/HDC码申请,但仅可中转一次,即科威特-中转国-中国。

(二)我馆可受理无赴华直航航班国家人员来科中转赴华的HS码/HDC码申请。有关人员来科前须向我驻始发地使领馆申领HS码/HDC码。自始发国出发赴华仅可中转一次,即始发国→科威特→中国。(航班熔断期间不适用)

(三)在科长居人员(不含自第三国来科中转人员)赴华前须进行隔离管理。零散侨胞赴华前请至少提前14天进行自我隔离,期满后签署《隔离管理承诺书》(见附件)。在科中资企业等机构请妥善安排、监督本单位回国人员完成21天隔离,期满后签署《隔离管理承诺书》并加盖机构公章。

二、各类人员防控要求

(一)已接种疫苗人员

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疫苗并完成该疫苗全部接种程序满14天的人员,方可视为已完成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对完成新冠疫苗全部接种程序但未满14天的人员,我馆不予审发HS码/HDC码。

请注意:对2剂或3剂次疫苗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的,或同一天完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的,按未接种人员处理。

1、接种灭活疫苗(国药Sinopharm、科兴Sinovac等)

①申请人应在赴华航班登机前24小时内在我馆指定核酸检测机构完成“双核酸”检测(使用不同检测试剂、分别采样交叉进行,即“双采双检”)。

②申请人应在赴华航班登机前12小时内在我馆指定核酸检测机构完成抗原检测。请注意,抗原检测报告不作为健康码申请材料,但需在办理乘机手续时向航空公司出示。

2、接种非灭活疫苗(辉瑞Pfizer、阿斯利康AstraZeneca等)

①申请人应在赴华航班登机前24小时内在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完成核酸、N蛋白IgM抗体双检测。

②申请人应在赴华航班登机前12小时内在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完成抗原检测。请注意,抗原检测报告不作为健康码申请材料,但需在办理乘机手续时向航空公司出示。

3、注意事项:

①已经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如果又接种了非灭活疫苗,按照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②检测时间计算:如计划乘4月2日19:00航班赴华或前往中转国,则“双核酸”采样日期须为4月1日19:00之后,抗原检测采样日期为4月2日7:00之后。如航班时间为上午,抗原检测时间最早可提前至起飞前一天下午。

(二)未接种疫苗人员

1、申请人应在赴华航班登机前24小时内在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完成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

2、申请人应在赴华航班登机前12小时内在我馆指定核酸检测机构完成抗原检测。请注意,抗原检测报告不作为健康码申请材料,但需在办理乘机手续时向航空公司出示。

检测时间计算:如计划乘4月2日19:00航班赴华,则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采样日期均应在4月1日19:00之后。如航班时间为上午,抗原检测时间最早可提前至起飞前一天下午。

(三)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曾确诊但核酸、IgM抗体、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未接种新冠疫苗)视为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有既往感染史人员如拟向我馆申领HS码/HDC码,需先向我馆申请进行隔离和健康状况监测。隔离和健康状况监测的时长原则上为14天,对于有关特殊情况,我馆将适当延长。有感染史人员即使接种了新冠疫苗,仍需向我馆申请进行隔离和健康状况监测。有感染史人员如有赴华计划,建议尽早向我馆申请进行隔离和健康状况监测。

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chinaconsulate20

g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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